WAL-MART验厂整改报告问题

来源:www.e2shop.cn 作者:杭州嘉兴验厂网 发布时间:09-29

问题一:根据厂规显示,工厂无陪产假、病假和工伤假的福利制度。
改善措施:工厂对陪产假、病假和工伤假的福利制度已列入本厂相关制度中。祥见《员工手册》:
对女职工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优特证》者增加产假35天,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难产增加产假30天,
多胞胎生育,多生育一个增加产假15天。员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停工治疗,工厂对陪产假、病假和工伤假
正规医疗机构出据的病休证明,工厂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支付病、伤假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
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厂按
月支付。


问题二:根据1月和2月的工卡和QC检验日报表显示,有3个工人的工时纪录有不一致现象,如工人周凤
艳(邹凤艳),翁海琴,彭卫春在07年1月28号有上班,但是工卡没有纪录,另工人周凤艳(邹凤艳)
在07年2月4号有上班,但是工卡没有记录。1月和2月份的工资未发放。
改善措施:根据工厂制度,周日为统一休假日,工厂不需加班。但因订单急于出货,所以抽出3名员工
(邹凤艳、翁海琴、彭卫春)周日加班,检测机器,并有他们3人的签名申请加班单,工厂已按2倍工资
(8.04元/小时)支付。具体见1月、2月工资发放记录。


问题三:根据10月份的工卡提示,4/5抽样工人月加班有超过36小时。例如:宋艳,10月份共加班40小
时,周上班最多48小时,日上班8小时。
改善措施:工厂已按劳动法的规定,每日工作8小时,并已增聘人员扩大产能,每月加班控制在36小时以内。

 

问题四:根据厂规提示,有不合理条款如:工厂不招收18岁以下工人。
改善措施:工厂已更新《厂纪厂规》,对年满16岁以上人员,只要持有身份证、学历证、健康证等相关合格证
件,均可录用,工厂会对聘用16-18岁人员去劳动局备案并取得上岗证,定期为他们进行体检。


问题五:仓库有2个灭火器放置高过1.5米。
改善措施:工厂已改善,已将灭火器放置消防规定高度,并对全厂其它消防器材进行了全面检查。


问题六:有1个员工的特殊工种工作证件过期。
改善措施:工厂已对特殊工种工作证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要求需年检或更换的证件,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年
审或更换。


问题七:部分焊锡工人未戴口罩。
改善措施:工厂现已将所有涉及化工用品的岗位配有劳保用品(如:口罩、手套等)。


问题八:仓库与宿舍没有分开,其仓库位于宿舍的一楼。
改善措施:宿舍一楼的仓库,工厂已经另建独立的仓库,计划搬迁。


问题九:有另一工厂名叫易铭达位于B栋的1楼。工厂有提供租赁合同。不包括在此次审核范围内。
改善措施:本厂一楼,已于2006年8月应村委要求,同村委租给易铭达,有相关合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