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出境人员在境外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工伤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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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出境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国内并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在境外负伤、致残或者死亡时,应当由境外有关方面承担伤害赔偿责任的,我国有关单位应当向外方索取伤害赔偿。外方给付的赔偿金应归被保险人或者其亲属所有,但需偿还有关单位垫付的费用。获得境外伤害赔偿的,不再享受国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境外伤害赔偿金低于国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其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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