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标准产生的三方面原因

来源:www.e2shop.cn 作者:杭州嘉兴验厂网 发布时间:02-29
社会责任标准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1)贸易保护主义促使社会责任标准的产生。随着发展中国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廉价劳动密集型产品大量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对发达国家的国内市场造成冲击,使这些国家的纺织品、服装、玩具、鞋类等相关行业工人失业或工资水平下降,其工会等相关利益团体要求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呼声日起,美国等发达国家为了保护国内市场,减轻政治压力,对发展中国家的劳工条件及劳工环境的批评指责声日益高涨。同时,由于发展中国家低劳动力成本的吸引,一些跨国公司纷纷将投资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减少了发达国家的国内就业机会。加上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廉价商品大量涌入,发达国家的传统制造业根本无法竞争,一些非熟练工人面临工资降低甚至失业的危险,造成国内失业问题严重恶化。1996年美国失业率为5%,1997年欧盟15国平均失业率为10.7%。美国经济学家伍德经过分析后证明,从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的几十年来,美国全国对外贸易赤字急剧上升,迫使300万美国劳工因工厂倒闭而失业。因此,随着发展中国家贸易地位的上升,发达国家为了保护国内制造业,设置了许多新的非关税壁垒抵挡国外产品进口,其中进行社会责任标准认证就是一些发达国家进行贸易保护的一种手段。
    (2)美国等西方国家试图把劳工标准纳入WTO框架体系但遭到发展中国家的抵制。由于世贸组织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使各国可以采用的合法贸易保护工具已经为数不多,因此发达国家一直推动制订各种国际劳工标准,试图将劳工标准纳入各种双边和多边贸易体系,在WTO框架下建立贸易与劳工标准的联系,成为发达国家的市场准入条件。1993年,在关税和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的马拉喀什会议上,美国等发达国家提出在国际贸易规则中设立“社会条款”,把贸易和劳工标准联系起来,其主要目的是想利用政治性标准来限制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但因为发展中国家的反对而未成功。1996年12月,在WTO新加坡部长会议上,美国等国家又企图在世贸组织中成立一个社会条款工作组,再次遭到了发展中国家和国际雇主组织的强烈反对。美国在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常贸易关系法案》中有关监督中国人权状况,中国产品对美国市场造成市场扰乱和贸易转移时,美国可以采取特殊保障措施等的规定把人权和贸易紧密联系起来。此后,美国等发达国家从未停止过在多边贸易谈判中把劳工标准问题引入国际贸易体系中的企图,并已经在诸如《国际锡矿协定》、《国际糖业协定》等几项国际产品协议中成功地加入劳工标准。1994年,欧盟理事会也将劳工标准的规定纳入其对外贸易政策中,对违反某些国际劳工公约,使用强迫劳动的受惠国暂停实施普惠制。因此,利用社会责任标准来遏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保持其竞争优势是发达国家惯用的手段。
    (3)发展中国家企业存在违反劳工标准的情况。由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落后,处于经济发展的初期,一些企业也确实存在着一些违反劳工标准的情况。发达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工会组织和劳工组织强调,发展中国家为了追求经济高速发展,为了争夺定单和扩大出口,竟相压低当地工人的工资标准和劳工标准,压制工人运动的发展。1989年美国国会制定综合贸易及竞争法时,就批评了韩国和智利等国存在的劳工问题。一些国家的有关组织和企业为了保护劳工利益,强行推出社会责任标准认证。最初,美国的跨国公司以及欧洲一些其他类似企业,面临着来自不同影响力的社会团体及一些非政府组织的压力,而被迫放弃那些价格低廉,但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下生产的产品。西方国家非常注重企业的自身形象,并且它们有自己的价值取向,它们认为一个优秀的企业,除了保证自己的产品在质量和价格上具有竞争力之外,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对本企业的要求,从而满足员工、企业、客户三方的利益。而目前市场的竞争是十分激烈的,如果它们的供应商只是一味地追求降低成本来满足市场需求,势必会忽视和损害员工的利益,将会使他们成为西方社会和其他竞争对手的攻击对象,因此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必须对下属供应商进行考核。它们会考察企业中员工的生活状况、员工的加班情况、员工的工资收入及各类福利等等,特别是在劳动密集加工型企业,如纺织、服装、五金、小家电等生产厂商。一些跨国公司如耐克、阿迪达斯、沃尔玛、麦当劳等为了避免品牌形象受到影响,开始逐步重视社会责任工作,它们不仅自己制定社会责任守则,而且要求产品配套企业和合作企业均要遵守这些守则,从而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扩展到了作为生产制造基地的发展中国家。印尼、泰国、越南等东南亚国家都先后成为该运动的焦点地区。